一、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及国家、省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开展财会监督,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负责起草、修订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业务流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负责学校事业经费、工会经费、党费、饮食服务中心、教育发展基金会、鲁南煤化工研究院等业务账务核算与管理工作。根据会计制度要求科学设置会计科目,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严格控制往来款规模并定期清理。
四、负责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发放工作。
五、建立健全各类总账、明细账及辅助账工作。准确及时编制月度(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完成年度决算、政府财务报告、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等编报、公开工作。按要求对外提供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财务信息。
六、与结算科配合,做好银行账户对账工作。
七、负责资产管理系统的财务审核工作。配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对账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结项的财务审验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各类报表的编制及预算执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作出风险提示,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负责日常会计业务的咨询、解释、政策宣传和账务查询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债务管理工作。配合银行提供新增(置换)贷款材料。准确统计还款计划,及时为领导提供债务余额变化情况及风险提示。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债务相关数据。
十二、负责本科室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
十三、配合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审计工作。如实提供所需会计资料。
十四、负责本科室财务数智化建设工作。做好财务系统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十五、负责学校及各独立法人财务专用章等印鉴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