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年终经费清理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财务报销等各项业务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12月16日起,计财处进行内部账务结帐、财务决算等工作。
2.各部门请根据年度支出计划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合理安排部门支出,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3.各借款(票)人要高度重视往来帐清理,所有借款(票)应于12月10日前清理完毕。确实无法核销的,请出具书面说明,不能按时核销又没提交说明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规定,凡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含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资金),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支出。请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逾期不支出影响到学校绩效考核得分的,学校将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问责。
5.自2021年1月18日起,办理新一年度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