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9年年终财务结帐时间安排,为更好地为师生做好服务,计财处定于2020年1月15-16日办理报销业务。在校内预算正式下达前,有关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1 业务办理范围
核算科报销部门(学院)日常运行经费,业务费,个人经费(纵、横向课题);收费科办理到账经费的确认、开票业务。
2.报销额度控制
日常运行经费、业务费报销额度控制在2019年校内各部门相应经费预算的30%以内,个人经费控制在项目总额度的50%以内(2019年以前的项目不受额度控制)。
3.额度控制主体
项目负责人是经费报销的额度控制主体,在校内预算下达前,凡是报销超过以上控制比例的,超出部分一律收回,责任自负。请各部门做好经费报销台帐,以便安排好经费支出计划。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