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科业务办理指南
为了进一步提高计划财务处收费科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收费业务的办理效率,使广大师生能够方便、快捷的办理业务,特制定收费业务办理指南以提供收费常用信息:
一、账户信息
1.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枣庄学院
账号:3700164110805000162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
2.银行电子汇票开票信息:
户名:枣庄学院
账号:3700164110805000162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454000100
二、枣庄学院增值税发票开具项目的说明
我校自2018年9月1日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发票的增值税税率相同,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我校的业务范围和相关法规政策,自2018年12月1日起,学校的部分征收事项备案为简易计税办法,增值税发票可开具项目如下表所列的1-17项:
一、生活服务 |
税率 |
(一)文化服务 |
1.科研课题费 |
3% |
(二)非学历教育服务 |
2.学前教育3.培训4.演讲5.讲座、报告 |
(三)教育辅助服务 |
6.教育测评服务7.考试服务8.招生服务 |
二、现代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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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
9.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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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业技术服务 |
(二)信息技术服务 |
11.软件服务 |
1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
13.信息系统服务 |
(三)鉴证咨询服务 |
14.咨询服务 |
(四)租赁服务 |
15.房屋租赁费 |
5% |
16.场地租赁费 |
(五)其他服务费 |
17.其他服务费,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