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及相关经费负责人:
为更加快捷地为您做好财务服务工作,现将科研项目及相关经费向学校账户汇款及认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外合作单位向我校转入科研项目及各类相关经费时,请务必要求对方在汇款时,在汇款备注栏内,清晰备注经费汇款相关用途。比如:“××学院(部门)××老师××经费”或者“××学院(部门)××经费”,以便计划财务处清晰确认来款单位和来款经费的校内经费责任人,并为您做好经费到账提醒。
(2)在您的科研项目及相关经费确认到账后,请及时做好科研项目及相关经费的认领工作。
计划财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