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服务质效,让师生少跑腿,切实将“我为师生办实事”落到实处。计划财务处对社会服务收入项目入账、预算追加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即日起相关业务均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旧业务流程变化说明
原《枣庄学院社会服务收入申报表》和《枣庄学院临时收费项目增加预算申请表》不再使用。合并为“一网通办”—财务服务—枣庄学院社会服务收入申报。新的业务流程如下:
二、收入项目审批
社会服务收入项目包括非学历教育收入项目、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和其他社会服务收入项目。
“非学历教育收入项目”登录“一网通办” —其他服务—非学历教育项目审批。
“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填写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申请表,进行审批备案(待上线)。
除以上两项之外的“社会服务收入项目”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登录“一网通办” —财务服务—枣庄学院社会服务收入申报。
三、收入预算追加审批
收入项目收费结束后,或长期收费项目(文创用品、研学项目等)收入金额累计2000元以上,办理收入预算追加审批:
1.《社会服务收入申报表(新增项目)》含预算追加流程。
2.非新增收入项目、非学历教育收入项目、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填写《社会服务收入申报表(非新增项目)》
四、补充其他入账材料
1.收入明细表或收入说明(经办人签字、部门盖章)
2.有对公转账收入的,提供增值税发票开具确认单(计划财务处下载专区)
五、其他说明
1.所有收费收入必须及时、全额上缴学校,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不允许创收单位先收款再缴入学校账户。
学校财务收款方式:
(1)交款人扫码交款,由创收单位联系计划财务处领取收款二维码,交款人直接扫码交费至学校账户,扫码交款获取发票流程见附件1。
(2)对公转账,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枣庄学院
账 号:37001641108050001621
开户行:建行枣庄分行营业部
2.收入税费测算表,见附件2
3.申请办理退款
如有发生活动未能按期举行或交款人未能参加活动,确需退款的,需在办理入账手续时提供如下退款材料:
(1)提供付款信息:付款时间、付款人、金额、税务发票截图。
(2)退款事项的说明,提供收款人户名、账号(部门签字、盖章)
4.收费过程中如有不清事项,可咨询收费科,联系电话:3786785。
附件:
1.个人扫码交款获取发票流程
2.收入税费测算表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