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疫情期间办理业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防疫工作安排和实际业务需求,为了做好疫情期间的财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适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届时计划财务处将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进行调整。

二、业务办理方式

现阶段师生在办理业务时通过枣庄学院财务QQ群(218733795)或电话预约(计划财务处对应科室咨询电话见附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减少师生往来计划财务处的次数和等待时间,保护师生安全。

计划财务处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财务业务办理实行“无接触”业务办理方式。

报销业务:报销单据一事一单,用信封袋密封,在信封上注明部门、经办人、联系方式、单据份数等信息,投递到核算科设置的投递箱内。不符合报销规定的材料,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在信封上将原因具体列明,并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通知师生取回。师生取回材料后,应将信封上所标明的不符合报销要求的事项,一次性修改或补齐后重新投递。

票据业务:通过电话或网络同结算科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来款情况,同收费科工作人员沟通并确定开票信息。电子发票请预留邮箱地址,如需纸质票据,请电话或网络预约取票时间。

预算业务:2022年校内预算待学校党委审批后下达。此前若有增加预算、调整预算等业务,请将增加或调整预算的所有材料用信封袋密封,在信封上注明部门、经办人、联系方式、单据份数等信息,投递到预算科设置的投递箱内。

三、目前业务报销范围

由于2022年度各部门正式预算还没有下达,目前只能报销日常运行经费、业务费、纵向课题费。其中:日常运行经费、业务费报销额度控制在2021年校内各部门相应经费预算数的30%以内。

四、几点说明

1.特殊情况,可根据应急方案及时办理。

2.疫情期间请现场办理业务的师生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与工作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建议自备签字笔。

3.刚返校的人员,请严格执行居家隔离要求,确有紧急业务可委托他人办理。

4.疫情防控期间非紧急报销业务的办理可能会有延后情况,敬请广大师生谅解。

 

附表:计划财务处各科室联系电话

 

 

计划财务处

2022315

 

附表:

计划财务处各科室联系电话

科 室

电 话

综合科

3786816

核算科

3786788

结算科

3785928

收费科

3786785

预算科

378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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